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7.07.14 15:27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3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1天。建议会议议题是: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3.人事任免事项;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引洮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对引洮供水建设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评议。
请下列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1.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
2.县人民法院院长;
3.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不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5.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住建局、环保局、司法局、工信局、农牧局、教体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
6.参加调研和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朱耀武、汪小燕、贾根柱、李彦林、王经武、魏世雄、张学文、姚小刚、梁平平、闫力、焦志斌、汪江宏、鲜鹏飞;
7.云田镇、马河镇、权家湾乡、和平乡人大主席,并各推荐1名公民旁听会议;
8.拟提请任命的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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