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7.08.11 07:27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在华盛大酒店21楼会议室召开。建议会议议题是:
1.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7.听取和审议陇西县2017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的报告,审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陇西县2017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陇西县2017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
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森林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9.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0.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引洮供水建设管理工作的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3.人事事项。
请下列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1.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
2.县人民法院院长;
3.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不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5.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水务局、环保局、统计局、质监局、安监局、文广局、林业局、卫计局、编办、旅游局、引洮局、国网陇西城郊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
6.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
7.巩昌镇、文峰镇、首阳镇人大主席,并各推荐1名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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