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18.04.28 17:57
2018年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以扎实开展“四个一四争当”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如期实现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围绕这一总体要求,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对2018年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履职方向
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联系各乡镇实际,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坚持知行合一,做到学习领会更深刻、掌握精神更全面、贯彻落实更坚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紧紧围绕乡镇党委确定的工作重点行使各项职权,始终把人大工作同党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人大各项活动要主动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把党委的决策部署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努力完成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规范内容程序,组织召开法定会议
严格按照《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依照法定程序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人大主席团会议。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会议议程、审议时间、大会选举等事项,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认真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依法做出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水平。
三、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监督工作
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坚持县乡人大联动开展监督工作机制,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四个一”监督活动,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一要对一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各乡镇实际,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二要开展一次视察活动。对脱贫攻坚、产业培育发展、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进行视察,抓好视察中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三要开展一次调研活动。要把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安全保障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问题作为调研重点,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转交乡镇政府研究落实。四要开展一次工作评议。评议对象的确定要以代表民主测评结果为依据,至少确定乡镇政府1项工作,汇报乡镇党委审定后组织评议。在开展好以上四项工作的基础上,要主动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业务指导和法律监督,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配合开展好县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按要求上报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报告,为县人大常委会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资料。
四、突出活动主题,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组织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是乡镇人大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人大要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室”,继续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拓宽代表联系选民渠道,健全代表联系机制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学习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加强代表思想政治教育,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和考核制度,强化代表履职活动管理。坚持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乡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在组织代表开展好以上常规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特别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关于在县乡人大代表中开展“四个一四争当”履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辖区的县乡人大代表广泛开展“四个一四争当”履职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为,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使每一位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监督有目标,服务选民有平台,建言献策有依据,依法履职有作为,为有效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一要不断提升素质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新修改宪法和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人大代表和干部的政治素养、宪法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要持续加强“三化”建设。着眼自身建设标准化,结合现有“家”“室”实际,强弱项,补短板,对标准层次低,软硬件滞后,制约代表活动有效开展的“家”“室”进行提档升级。充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继续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措施办法和程序方式,实现履职行为规范化。突出平台作用,在抓好“家”“室”管理运行上下功夫,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座谈讨论、接待选民、述职评议等活动,促进代表活动经常化。
三要切实强化工作联系。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及督导联系委室的沟通联系,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阶段性文件材料。精心研究、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要按要求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切实加强互动交流。
四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认真撰写工作动态和理论文章,认真总结提炼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好做法、开展代表活动的好经验、认真履行职责的代表典型事迹,在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代工委报送,切实提高乡镇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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