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17.07.24 16:11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之后,省、市、县委相继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对全面落实中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就是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与巩固提升和深化拓展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试点工作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动甚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强化党章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学习党章的重要性。他深刻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他要求:“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力向不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做一名合格党员,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树立党章意识,以学正心促思、以思增知促行、以行促改争先,从而悟其精髓、明其要义、融会贯通,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真正把党章的基本观点、基本规定、基本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强化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意识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方向明确、立场坚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工作中坚决执行党委决定,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把上级决策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人大工作来讲,强化政治意识,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要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要找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与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依法履职。从事人大工作的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要强化大局意识。强化大局意识,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党的重大决策和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同时,找准人大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位置,以法定的职能服务于中心工作,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委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真正做到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要按照中发18号文件和省市县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好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过程中,把握好合法性、全局性、实效性、可行性原则,使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实际,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可行。
四要强化担当意识。担当意识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为人大党员干部,就是要按照“四讲四有”标准,依法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切实做好监督工作。一是选题要准。选准监督对象、确定监督议题是提高人大监督质量和实效的基本前提和基本环节。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审议议题和监督事项的确定要符合“三个要求”: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符合党委的要求,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符合发展的要求,要紧扣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审议要透。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归总,是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要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要力求做到言之有物,出之有据,议之有理,行之有效。三是成效要实。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关键是要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实施正确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实施有效监督,关键是紧紧围绕地方党委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付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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