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
时间:2016.04.28 19:11(2014年6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6年4月22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
第二章 会议议题的确定
第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每次会议审议的议题主要根据下列途径确定:
(一)县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二)县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议案或意见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
(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四)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五)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需要听取和审议的问题。
第四条 “一府两院”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向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
第五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由常委会办公室收集汇总,形成年度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审议前的视察和调查
第六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三十日前,主任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区域内人大代表对专项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
第七条 视察、调查结束,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意见汇总,并形成书面的视察、调查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后,确定是否将报告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
第八条 开展视察、调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有关方面应当积极配合,确保视察、调查顺利进行。
第四章 报告的草拟和送达
第九条 “一府两院”应当在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定稿打印送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报告既要反映成绩,又要指出问题,更要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报告内容要翔实,篇幅不宜过长。
第十条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常委会召开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做好会议发言准备。
第五章 会议列席和报告审议
第十一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必须列席会议并报告工作;县人民政府应由县长或副县长报告工作,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应由院长、检察长报告工作,特殊情况下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也可以委托副院长、副检察长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发言要紧紧围绕议题,抓住重点,简明扼要,客观真实,言之有据,重在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审议专项工作时,“一府两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
第十四条 县人大常委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专题调查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报告,提出意见;也可邀请公民代表参加旁听。
第十五条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可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投票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即可获得通过。
第六章 审议意见和决议的办理落实
第十六条 县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或者作出的决议决定在会后十日内,由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综合归纳报主任会议审查,或者经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审阅同意后交由“一府两院”办理落实。
第十七条 “一府两院”接到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后,应当在县人大常委会要求的期限内将办理落实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第十八条 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及决议决定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组成人员过半数不满意的,“一府两院”继续办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束,常委会可在下次会议上再次对该项工作重新审议和测评。再次审议时,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仍然过半数不满意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案。
第十九条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或执行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陇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16-2024 陇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7002246号-1 甘公网安备62112202000057号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县门街1号 邮编:74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