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2024.11.14 11:33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陇西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县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初步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436836万元调整为446183万元,支出总计由436836万元调整为446183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由48781万元调整为103707万元,支出总计由48781万元调整为103707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县人民政府提出的使用方案是:一般公共预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量3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6万元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一般债务1260万元用于置换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存量隐性债务;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7211万元用于文化建设2000万元,教育卫生1930万元,基础设施3281万元。政府性基金3626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6460万元,用于教育卫生98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16000万元用于置换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存量专项债务结存限额2325万元用于置换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结余资金341万元安排用于甘肃陇西中医药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债券额度安排统筹考虑了财政可承受能力、债务风险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多措并举确保形成足额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投资拉动作用;要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做深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防止债券资金闲置沉淀;要细化完善预算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政府债务的内容,健全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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