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7.12 17:33——2017年4月24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3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市县乡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了解。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森林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贯彻实施《森林法》《条例》《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为契机,针对干旱贫瘠的不利自然条件,全力组织实施面山通道绿化、林业重点工程、林果基地建设、林下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林果产业增收、生态环境治理行动,不断加快生态绿化步伐,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6年底,全县林地面积达到105.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98%。县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分别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2012年全省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靠实责任,依法管护森林资源的能力不断加强。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与乡镇签订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审批程序,对重点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情况提前介入、调查摸底、跟踪监管,防止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非法占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灾害防控力度,把森林防火作为重点,通过完善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组建防火队伍常规化巡查、开展日常防火知识宣传等方式,认真排查火灾隐患,严控火源;不断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预防了森林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以森林公安局陇西分局为主体,积极依托乡镇林业站所和护林员队伍力量,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大投入,造林绿化改善生态成效明显。全县以打造青山绿水、建设宜居陇西为目标,抢抓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不断扩大投资规模。2010年以来,争取到位中央和省级林业项目建设资金2.33亿元,相继实施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面山绿化、生态公益林补助、天定高速通道绿化等一大批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打造出了巩昌镇火焰山、通安驿镇东坡面山绿化、城区绿化等一批上规模、有亮点,可供全市乃至全省借鉴推广的优质工程,造林绿化成效明显,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统筹兼顾,林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林业体制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流转、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等重点工作,鼓励林改农户以林地、资金、种苗、劳力等要素参与和入股,把林地资源向有经营能力的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适度集中,全县基本形成了以林下种植、养殖、林新产品采集加工和生态休闲旅游等多种模式共同发展的林下经济发展新格局。
(四)强化保障,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高度重视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组建成立了定西市森林公安局陇西县分局,通过将原有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和新招考公安民警,配齐了林业执法人员,加强了队伍建设。同时,积极依托各乡镇和林业站所,组建了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护林员队伍,按标准落实了人员经费,强化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执法能力水平。
二、《森林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造林绿化改善生态任务艰巨。《森林法》《条例》《办法》规定:25度以上坡耕地应有计划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增加林草植被。根据这一标准测算,全县至今仍有48.1万亩的宜林荒山荒坡和20.4万亩的重要水源地、坡耕地亟需治理。目前,三北防护林、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项目国家投资每亩仅为300元左右,而我县实际造林成本每亩高达1000—1500元,投入不足,造林资金缺口大,严重影响了造林的质量及后期的抚育管护。同时,由于干旱脆弱的自然条件和林业技术瓶颈限制,苗木的成活率也普遍达不到85%的规定。《条例》《办法》规定:植树造林规划是林业长远规划的重要内容,国家对造林绿化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制,各有关主管单位是造林绿化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的造林绿化任务,由县乡(镇)人民政府下达,并予以确认。但由于各方面因素制约,我县渭河、西河、南河等县内主要河流沿岸的造林绿化、部分公路两旁植树绿化、机关学校工矿企业等相关单位周边的造林绿化多年来一直没有纳入造林绿化的整体规划和计划,责任单位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二是森林资源防控管护能力亟待提升。《森林法》《条例》《办法》均对各级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因防火资金不足,防火器材匮乏,防火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基层应急消防队伍建设滞后,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群众上坟烧纸、焚烧地埂垃圾、野外活动等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病虫害药具器材缺乏,经费保障和防治力量不足,部分林区鼠害、侧柏叶枯病、云杉锈病时有发生。城市绿化带遭人为践踏、车辆碾压较为普遍;南河、西河沿岸一些原有树木的管理措施没有及时跟进,后期的补栽补植不够到位;福星林带福星至种和段内乱垦强占林地的现象尚未禁绝;定陇公路沿线不同程度存在群众乱砍和放火烧树的现象。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林地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规定落实不够到位。如何更好地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对林业资源的管护规定,仍需科学设计和细化措施。
三是林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专业人才不足。林业系统现有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层次结构不够合理,林业规划、管理、科研、技术推广、城区绿化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明显缺少。二是执法机制不完善。目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多,职能分散,加之行政处罚权划归综合执法部门,影响了林业执法效率。三是体制不够健全。机构改革中,乡镇林业站全部合并为一个综合工作站,部分乡镇没有专门的林业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四是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森林法》《条例》《办法》明确赋予了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职责。但从整体上看,全县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效果不够理想,干部群众对森林法的认知程度不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不强。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农户造林护林意识淡薄,在林区焚烧秸秆、随意放牧等现象时有发生,植树造林重建设轻管护现象比较明显,部分地方乱砍林木、乱垦乱占林地、盗猎野生动物等行为不同程度存在。森林法在促进林业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工作建议
(一)科学谋划,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一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植树就是致富,造林就是造福,抓绿化就是抓环境、抓发展、抓民生”的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条例》《办法》规定,积极组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组、社区全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面落实“男性11岁至60岁,女性11岁至55岁,每人每年均应完成3至5株的义务植树任务”法定义务,大力倡导群众在房前屋后及村旁、路旁、田旁、渠旁植树,并对涌现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予以及时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通过组织引导,典型带动,形成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的浓厚社会氛围。二要严格执行25度以上荒坡地退耕还林还草的规定,以荒山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改造为主要任务,兼顾城镇面山绿化和通道绿化,着力打造以退耕地和川台地林果产业为主的生态经济区、以天然灌草资源封育为主的生态恢复区、以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为主的生态治理区、以城镇面山绿化为主的城市生态功能区、以通道绿化为主的长廊生态屏障区。三要大力推广抗旱造林技术、乔灌混交和针阔混交林带退化修复技术,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树种,加大适宜我县的名优新特树种、优良乡土树种的推广力度,不断提高科技造林护林的水平和质量。四要根据全县林业建设的现状和国家省市发展林业的政策导向,开展调研论证,适时调整完善全县林业发展规划、植树造林规划,充分发挥主管责任单位的作用,加强原有林带的提升改造,加大沿河沿路的植树绿化,机关、学校、工矿企业周边绿化,明确任务,目标管理,分阶段、有步骤稳步推进。
(二)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一要以项目为抓手,紧盯国家省市林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中幼林抚育等国家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同时加大县级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二要健全完善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体制机制,多渠道吸引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参与林业发展,鼓励社会造林,企业造林,解决林业发展投入不足的问题。三要建立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针对林业基层站所、林区道路、防火隔离带、森林灾害预警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和防火器材装备缺乏的现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器材装备;逐步提高乡镇、村社护林员工资报酬,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强化管护工作责任。四要积极推进林业体制综合改革。着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林地流转等试点工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转移支付,鼓励贫困群众以土地、苗木、劳力等生产要素参与林业建设入股和分红,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步伐。
(三)靠实责任,加大森林灾害预防控制工作。森林防火方面:要强化防火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宣传,尤其在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和坟墓集中、野外活动频发区域,紧盯重点人群,严防死守,强化防控效果;要健全森林防火队伍,各乡镇要组建森林消防应急队伍,林区和森林管护重点乡镇要组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重点村社要成立森林消防应急小组,并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要靠实防火责任,县、乡(镇)、村、社要逐级靠实防火责任,明确防火区域,确保责任到人。病虫害防治方面:要严格落实防治责任,重点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着力提高防治效果。
(四)健全机构,进一步完善林业执法体制机制。一要理顺执法机制体制,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构,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改善执法装备,强化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完善林业、国土、发改、住建、交通、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强化管理,特别要在基础建设、项目审批、林地利用、林地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涉林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以会代训、参加调训和参观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涉林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学历、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林业技术研究普及工作,提升技术服务质量。
(五)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森林资源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贯彻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务实推进。一要结合森林防火、林政管理、植树造林等常规工作,分阶段、有针对地对不同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的森林法律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二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形成舆论氛围,提高宣传效果。在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的同时,大张旗鼓曝光森林火灾、涉林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形成震慑效应,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三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使其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念和林业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林业体制综合改革各项部署安排,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林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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