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时间:2017.07.24 16:17为持续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召开的甘肃省陇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陇西县政府的报告指出,2016年,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化环境治理双赢的总体原则,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协调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以打赢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抓手,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省控渭河土店子、西二十铺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100%;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完成,正在校核调试阶段;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控制在2698.22吨、335.33吨、2980吨和2661.86吨以内,较2015年分别削减57.63吨、13.77吨、9.62吨和5吨;全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75%以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8%,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100%;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陇西县政府的报告同时指出,陇西县还存在着流域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煤质管控、燃煤锅炉淘汰、集中供热工程改造等方面的问题。
陇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县政府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要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制定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全面落实总量控制计划,确保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要着力强化考核问责制度,认真落实《定西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定西市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最后,陇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县政府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25年来首次修订后的“史上最严”环保法。新环保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2016年9月,甘肃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常委会专题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对本地环境质量状况恶化、没有按期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大监督力度。”之后,定西市委、陇西县委相继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分别印发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均作了明确规定。(付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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