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8.23 11:58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有效防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7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陇西大酒店、恒泰物业公司、古莱坞文化旅游公司、润通供热公司、新金龙国际百货、桥南建材城、东兴铝业公司、西北铝加工厂、宏宇燃气公司等10个重点企业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其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档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了汇报座谈总结会,听取了质监、安监、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查看了质监部门的执法记录档案,检查组成员分别就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做法和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越来越多,种类和数量也相应增多。《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8类特种设备,除了客用索道之外,其他7种设备在我县都有使用。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95家,各类特种设备1864台(件),其中锅炉107台,压力容器145台,电梯1165台,起重机械298台,大型游乐设施25台,场(厂)内机动车辆95台,压力管道共176.2754km。同时,县内还设有电梯维保单位19家(有固定办事地点);车用气瓶改装企业2家;液化气、氧气、乙炔气充装单位7家,气瓶18544只。
《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执法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法律贯彻执行过程中,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深入宣传培训,安全意识不断强化。把《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培训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将日常检查与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相结合,同法律专题培训相结合。一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四月八”游山会、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日,采取印制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现场解答、开设电视专栏、网络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营造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氛围。二是先后7次举办了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1000多人(次),使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靠实主体责任,监管机制逐步形成。2014年县质监局移交县上管理后,充实加强了领导班子,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构建了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特种设备执法监察体系。一是制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分布图,细化工作责任,统一工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了主要领导总抓,分管领导主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细抓,各股室(队、所)协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与全县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督促各使用单位落实。三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案件办理程序等规章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自2014年以来,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00余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0余份,责令停止使用特种设备40台(次),查封设备86台(件),罚款27家41万元。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27起,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重视专项整治,监察力度持续加大。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了《陇西县重特大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陇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对全县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检查电梯设备700余台,涉及使用单位47家,电梯维保单位19家;对4家液化气充装单位、2家氧气充装单位,1家天然气充装使用单位的22台压力容器进行了集中督查;对县域内的9家压力管道和5家铝加工及铝冶炼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全面提升。
(四)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陇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登记处理报告制度》的规定经常性排查事故隐患。一是督促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视安全工作,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制度,加强操作人员业务培训,落实持证上岗。二是靠实相关企业的应急救援职责,督促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基础工作。三是经常提示督促相关企业积极开展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近年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00余个(次),特种设备检验率逐年提升,目前达到95.97%。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检查组认为,《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贯彻实施法律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还需进一步改进。
(一)安全培训工作有待完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但检查中发现,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从业人员专业素养较低,专业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有些员工未经岗位培训,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就上岗;有些操作人员所持操作证过期,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
(二)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效益、轻安全,主观上不重视,管理上不到位,隐患治理不扎实、不经常、不彻底。《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在实地检查中发现一些特种设备未经检测就投入运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不履行开工告知,设备安装检测和注册登记等手续缺失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电梯出现故障多次,没有维保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且无安全警示标志,一些单位乘客电梯与货梯混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上述虽经执法部门督促整改,收效仍不够明显。
(三)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少,力量相对薄弱,与点多、线长、面广的监管任务矛盾十分突出,执法监管仅限于上报登记的特种设备,对未上报登记的特种设备底数不清,造成监管盲区。二是应当予以关停的一些特种设备,由于顾及到关停后给生产、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采取了边使用边整改的方式,执法手段偏软。三是一些特种设备的监管措施不尽完善,如对电梯和压力容器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县内50多公里天然气管道在道路施工和建筑施工过程中极易遭到破坏,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四是在检查中发现执法人员对企业管理档案指导不力,有的监督检查记录和安全监察指令书不够规范,部分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较为散乱。
(四)部分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工作有待夯实。一些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没有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库,未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个别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附属设施设置不全,如特种设备场所的安全监控、有关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和报警装置缺失;有些气瓶充装单位由于把关不严出现过期钢瓶;出租车公司改加天然气的出租车压力表超期未检测,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工作建议
根据我县在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养成教育,营造特种设备安全的社会氛围。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让安全重于泰山的警钟长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用公益广告等寓教于乐的宣传方式,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要定期举办由执法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培训班,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尤其要加大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技术知识的系统培训,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养成教育,以提高其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大特种设备违法事件曝光力度,真正起到警戒、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内部管理,靠实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目标,使用单位是主体,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内部安全管理是一道有力的防火墙,也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为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解决城市快速发展与确保安全管理的关系,在依法强化监管巡查的同时,一要督促使用单位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依法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置符合法律要求资格的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必要的设施设备。二要督促使用单位完善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的日常运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指导规范内部安全管理的记录、资料以及档案的收集整理,确保安全管理行之有效。三要从规划、招标、品牌等方面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品牌信得过,质量有保障。
(三)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面对特种设备快速增长的新形势,我县特种设备执法监察工作必须按照规范化、精细化、分类化、效能化的总体目标,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的监管队伍。要重点开展行业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的系统培训,提高现有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探索聘请特种设备专业人员参与监管咨询的工作机制,对特种设备监管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与专家组会诊排障;要创新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协管员机制,聘请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巡查人员不足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对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进行举报,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
(四)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要对电梯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排查监管力度。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都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对有严重隐患的特种设备,要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加以整顿。要重视加强对天然气管道的监管工作,尽快制定出台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清除隐患。对无证、证件不全或不按操作规程从事生产活动,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大监察力度,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扎实有效,促进我县特种设备安全防控能力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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