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4.01.23 12:52(2024年1月23日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陇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后振国检察长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七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个主题,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推进主动创稳行动和平安陇西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陇西实践崭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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