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工作机构调整的决定
时间:2024.06.07 10:142024年6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陇西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陇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将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农业环保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和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整合为代表工作委员会;撤销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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