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
时间:2021.05.14 07:31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平安幸福,牵动着社会的每一根神经。4月30日,陇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结合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也是继去年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专题询问后,县人大常委会又一次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专题询问。这样的询问自2013年启动以来已经是第8次。
专题询问会一开始,与会人员就感觉到了别样的氛围。王雄亚、田华、魏振坤等几位委员和米根虎、蔡继民两位人大代表分别围绕《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规定、各行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县应急救援预案和体系建设等方面作用发挥情况纷纷亮出自己的“考题”。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请问,为落实此项规定,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王雄亚结合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询问。
“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甘肃省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依法采取暂时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治理、行政处罚等措施,在全县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强化督查检查,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管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大对矿产资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整改书落实到位。”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认真细致的作答。
“我对回答的问题感到非常满意”王雄亚积极地作出回应。
“乡镇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有哪些职责?今后,应该如何提升乡镇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管能力?”米根虎代表对此十分关心。
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答:“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乡镇党委政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提升乡镇安全生产事故监管能力主要从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队伍建设两方面入手。各乡镇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请问,近年来我县发生过哪些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否进行了法律责任的追究处理?”“近几年,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开展对建筑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发现了哪些方面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的?请就重点问题举例说明。”
...........
从下午3时至5时的两个小时里,询问者直奔主题,根据前期调研掌握的情况,抛出一个又一个问题,应询者不遮不掩,诚恳作答,尽显担当,既有对问题的分析和回应,也有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计划,通过一问一答,共同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
询问结束后,陇西县人民政府负责人表示:“县人民政府将以本次专题询问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专题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整改,通过多种方式,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体系建设,全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陇西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讲话时强调,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依法做好询问工作,对于发挥人大监督效能具有重要作用。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结合会上的应询和承诺,汇总整理询问情况,加强衔接沟通,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持续跟踪问效,认真抓好专题询问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今后,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增强人大监督整体实效,不断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献策。(朱志霞)
Copyright © 2016-2024 陇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7002246号-1 甘公网安备62112202000057号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县门街1号 邮编:74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