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15 17:50——2022年3月15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首阳污水处理厂、兰煤煤供中心等9个调研点,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扬尘管控、清洁能源使用、城市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内容,通过入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调研。调研结束后,召开了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总结会,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状况及成效
近年来,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打赢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综合施策、持续发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在全市目标责任书综合考核中我县位列第二。2021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1.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17.9%。全县优良天数324天,优良天数比例91.8%,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一)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县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2021年累计投入各类资金3501.8万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制定出台16项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政策,有力支持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企业治污的主动性不断提高,重点涉气企业能够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既是发展的需要,也符合自身长远利益,依法治污的环境意识逐步增强。三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形成了社会关注、公众参与的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二)法治保障持续强化。一是落实法律制度,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78家,完成排污登记168家,不符合规定,不予发证登记企业185家。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印发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县政府督考一体化平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季度开展督查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二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出台23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和司法,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和检察公益诉讼,联合调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惩戒。2018年以来累计实行行政处罚47起,其中涉气行政处罚15起,共处罚金107.06万元。
(三)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持续开展电解铝、砖瓦建材、集中供热等重点工业污染源行业达标整治,重点涉气企业全部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拆除转型17家砖瓦轮窑企业,督促企业对破坏面山进行生态恢复,组织甘肃东兴铝业公司陇西分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全面深入推进油品储运、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查整治。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全县投入运营17家加油站、2个焦油库、1个油品运输公司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51家汽修企业,已完成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22家,废弃不再使用6家;二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完成投资1526万元的文峰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和完成投资2437万元(总投资4100万元)的首阳镇管道天然气利用项目,实施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禁燃区内23家二级煤炭经营点全部完成散煤清零,完成168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完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8个,累计发电7157.27万度;三是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利用现有城市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累计检测过往柴油货车60辆,机动车25712辆,淘汰老旧车辆945辆,完成33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检测工作,完成15家非道路机械的淘汰整治,更新能源电动公交车17台;四是调整优化用地结构,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8.78万亩,义务植树1260万株,森林面积22.5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6.25%。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三合一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矿区及加工区补植柳树、刺槐等树种2.5万株,撒播柠条、马苜蓿等草籽770公斤,恢复治理面积212.5亩。编制完成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陇西一中空气自动站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为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重点涉气企业联防联控机制,涉气重点企业全部完成了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对重点涉气污染源实现24小时监控。
(四)宣教水平全面提升。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在定西日报刊发稿件13 件,陇西电视台播出生态环境类新闻及公示公告200余期。“陇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770余条,陇西生态环境微博发布信息660余条,陇西政府网站开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栏目,公开生态环境信息200余条,刊发信息260余篇。编发《陇西生态环境》简报770余期。每年举办“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2次。不断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全县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培训还不到位,思想认识不统一、政策把握不严谨、工作标准不一致;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政治站位不高,生态文明理念树得不牢,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停留在制定治理方案,开展常规检查上,没有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当前最突出的环保问题和民生工程来抓,对防治工作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实;个别企业对减排治污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参与治理的主动性不高,部分建筑施工单位、餐饮经营户、个体户等对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缺乏落实治理措施的主动性,存在等待观望、应付检查的现象。
(二)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涉及生态环境、发改、住建、财政、交通、商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信、市场监管、气象等多部门,目前虽初步形成以县环委会办公室牵头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制度,但仍存在职能分散、职责不清等问题,尤其是在冬春重污染天气下,启动联动响应或预警时,各单位各部门仍存在沟通不畅、行动缓慢和措施不力等问题,尚未能完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对法律法规执行和自身承担的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督查考核力度不够,行业监管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日常监管仍存在漏洞;大气污染源点多面广,环保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监管能力不足。
(三)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县在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清洁取暖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所需资金需求量大,而我县财力规模小、自给率较低,环保投入不足。
(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进入冬春季,沙尘天气过后颗粒物浓度下降缓慢,加之燃煤燃烧量大,环保型煤推广应用滞后,散煤管控不彻底,秸秆综合利用不足,造成污染物排放量的大量增加,这些因素都将成为我县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不利因素。同时部分工地在土方开挖、装卸、运输过程中抑尘措施不到位,施工道路未硬化,车辆冲洗不彻底,带泥上路等问题;另外渣土装载车辆密闭不严、沿途撒漏问题时有发生,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没有完全落实,310国道道路施工场地抑尘措施不足,扬尘问题突出;柴油车污染防治亟待加强。
三、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感。一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统一认识,凝心聚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二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重点要强化对排污企业和个体业主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和建筑单位法人、餐饮业主等责任主体对大气污染危害严重性的认识,督促排污单位及个体业主自觉承担起治污减排的主体责任,增强落实防治措施的积极性。三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秉着对环境质量、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落到实处,不断促进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完善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一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发挥县环委会办公室牵头抓总及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的煤炭管控、以县住建局牵头的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等为主的联席制度,落实好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了县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的立体工作网络和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各方面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二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统筹城乡,落实各类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定期开展污染排放隐患排查,强化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生态环保等部门要共同推进环境司法工作,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完善调查取证、责任认定、鉴定评估、处罚标准等制度,依法严惩重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部门、乡镇要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执法针对性、精准性,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煤炭管控、扬尘污染防治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有法不依、超标排放、屡查屡犯、拒不整改,违法排污的单位,依法依规运用按日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进行严厉查处。四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各类环境执法岗位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项目争取,多方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一要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环保项目扶持政策,根据政策导向高质量储备一批环保项目,例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抢抓“双碳”战略“窗口期”有利机遇,积极对接争取建设碳达峰试点园区,谋划建立“双碳”支撑项目库,突出渭河“两岸两山”生态综合治理,打造以巩昌、文峰、首阳等周边面山为主的“绿色廊道”。争取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二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例如,完成城区居民土炕、土灶、小火炉改造,积极落实各项治理补贴政策,大力争取中央、省级专项治理项目和债券资金支持,努力缓解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资金矛盾。三要撬动民间资本,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
(四)加强源头治理,补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一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施渭河源林草生态扶贫巩固提升、储备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确保全年完成造林绿化3.2万亩、经济林果1万亩,义务植树和乡村“四旁”绿化140万株的工作任务,增加绿地面积。二要加强城市绿化加密工程和面山绿化工程的实施,近年来,我县植树造林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远远没有达到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还需要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小到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大到对城区周边山域进行退耕还林,退耕还牧,全力提升城市周边森林覆盖率,从根本上改变环境空气质量,同时申请市政府统一协调加大生态水补给流量。三要加大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积极实施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坑、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例如,加快推进东巷村、五一村“三改”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推动空气质量稳步改善。四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五化”利用技术,切实加强秸秆焚烧管控,确保到2022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五要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县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要加大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裸露地块等扬尘点源排查监管,2022年6月底前建立管理清单,实施重点区域降尘考核,突出抓好抑尘降尘措施落实,确保企业落实“6个100%”,对扬尘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违法信息录入有关信用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断提升扬尘治理工作水平。六要加强柴油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制定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高污染高排放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建立实施最严格的柴油车“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七要不断优化运输车队结构。大力倡导节能减排、低碳出行,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节能型综合运输交通体系建设,不断加快节能环保新能源公交汽车和出租车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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