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8.30 09:2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重点围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违法行为处罚、执法队伍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先后深入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和文峰镇,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县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了解。并召开了各有关乡镇、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座谈汇报会,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总体评价
《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法律公布施行尤其自新修订公布施行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引领,立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定位,采取有力举措,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示范引领,组织保障不断加强。全县上下以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引领,制定印发了《陇西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创建办公室,坚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县各执法单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以示范促发展,通过认真学习宣传培训《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强化学习宣传,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开展全员轮训、集中宣传、座谈交流、以案释法、专项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形成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新《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新格局。依托“法治陇西”微信公众号推出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专题宣传版块,在线解读新《行政处罚法》,开展行政执法巡礼和典型经验推介活动,推送《行政处罚法》相关信息8条、典型经验6篇,编印发放《新行政处罚法施行工作指引》500余册,进一步提升了新法知晓率、参与率。以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和行政执法情景模拟演练为内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连续两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激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业务理论和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将学习新《行政处罚法》列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年内组织开展网络培训3次,线下培训5次,累计培训5200余人次,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现了全覆盖。
(三)强化监督管理,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严把行政执法准入关。精心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完成本系统的专门法考试,合格后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加强执法人员证件资格管理,实行统一标号,一人一号,人号对应,2022年考核换发新证1498人。印发了《陇西县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公务用语。通过开展执法大检查及城市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活动,对各执法单位,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现场指导,起到了良好的执法监督和示范效果。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各执法单位自查自评和其他执法单位互查互评基础上,县上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各单位公职律师等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抽取评查执法案卷203本,其中行政许可案卷81本,行政处罚案卷122本,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向社会制定公布《陇西县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监督纠错功能,倒逼执法单位规范文明执法,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先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办理25件,涉及《行政处罚法》15件,依法撤销(纠错)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7件,基本都涉及《行政处罚法》,其中101件被天水中院依法驳回,1件胜诉,5件正在办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以来,积极开展新《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共查阅部门相关制度材料78份,查看相应行政处罚案卷164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书》11份,均有效整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全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范围,全县50个主要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665部,配备率达100%。
(四)强化制度建设,柔性执法不断推进。为了更好推进新法适用,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执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处罚”“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情节轻微、无损害后果可免责”等规定,县人民政府各相关执法部门制定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及事项清单,梳理公布“两轻一免”事项676项,其中从轻、减轻、免予行政处罚情形及事项分别为218项、181项、277项。同时对自由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监管清单进行梳理公示,制定印发《陇西县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指引》《陇西县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五)强化创新突破,执法体制不断理顺。科学整合基层执法力量,构建起了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根据法律规定开展乡镇赋权工作,印发了《陇西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厘清了乡镇、部门职责,加强了协作,规范了执法行为。举办全县乡镇赋权改革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涉及7个放权部门对下放权力事项、执法流程、法律文书制作及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全面系统培训讲解,为权力的下放和承接工作打好基础。及时开展权力下放后执法督导检查,杜绝放而不管、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或执法真空现象发生,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稳、管得好、有监督”,切实提升乡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宣传教育深度广度不够。部分执法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学习宣传形式单一,运用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不够,宣传内容单调,宣传效果不明显,群众对法律知晓率不高。
(二)执法规范化合理化不够到位。部分单位执法人员存在调查取证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法定形式及程序获取证据,或调查取证的内容不完整,证据不全面,有些调查记录、询问笔录过于简单,调查取证的针对性不强,证据类型单一。个别执法人员甚至把处罚当目的,处罚方式简单,不重视处罚前的教育程序,存在“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现象,办案习惯于“一刀切”,说理式行政执法开展不够积极,没有充分考虑个案特点,初次违法与屡次违法没有区别,还存在法定裁量幅度内,对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时处罚金额出现畸高畸低的情况。
(三)部门相互协作配合不够紧密。行政执法职权是一个整体,个别执法机构避重就轻,对社会高度关注执法热点和难点问题,重视不够,回应关切不够积极主动。有些执法机构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缺乏执法衔接配合。
(四)乡镇综合执法基础相对薄弱。权限下放后,赋予乡镇的行政处罚权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专业、多部法规,由于乡镇专业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流动性大,加之综合执法经费困难,行政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配备不到位,给乡镇日常执法工作开展带来极大不便,一定程度制约执法质量的提升。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意识。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修订通过了《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规范共同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提水平。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必修课,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通过多种形式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将《行政处罚法》宣传纳入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引导各方面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实有关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等以案释法活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重实施。各行政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通过行政处罚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避免运动式执法等执法乱象。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处罚法》的有关程序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地域管辖、职能管辖等规定,建立健全管辖争议解决机制、立案制度、完善立案标准,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法律责任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抓监督。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要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行为动态监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大问题调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完善办案信息系统,加大对行政处罚的层级监督力度,切实整治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久查不结、过罚不当、怠于执行等顽瘴痼疾。要完善评议考核、统计分析制度,不得以处罚数量、罚没数额等指标作为主要考核依据。要综合评估行政处罚对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管理效能的作用。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确保力量配备、工作条件、能力水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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